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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可以开具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缓种卡证明啦

发布时间:2023-05-16 14:1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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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以下情况不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对疫苗的成分及辅料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

以下情况不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对疫苗的成分及辅料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患血小板减少性症或出血性疾病者。

以下情况暂缓接种

1.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2.妊娠期妇女。

3.恶性肿瘤手术前后,正在行化疗、放疗史期间暂缓接种。

开具说明

时间:7.29-31日

地点:婺城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北门(急诊向南50米)

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本人近一两年就诊记录

联系电话:(0579) 8214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