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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防疫期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宅家办”指南

金华市防疫期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宅家办”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22 05:14: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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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外来人员必须在到达居住地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用人单位、出租房房东、宾馆(酒店、民宿)等要第一时间掌握外来人员抵永情况,并向村(社区)报送信息,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责任。特此,为方便广大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和用人

外来人员必须在到达居住地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用人单位、出租房房东、宾馆(酒店、民宿)等要第一时间掌握外来人员抵永情况,并向村(社区)报送信息,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为方便广大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和用人单位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和出租登记等办理相关事务,避免交叉感染,结合我市实际,建议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服务。

网上办(电脑端)

1、打开电脑浏览器,登录“浙江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2、按需求在搜索框搜索“永康市居住登记”“永康市居住证”“永康市出租登记”,找到事项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业务。

掌上办(手机端)

1、下载“浙里办”APP,定位永康;

2、找到“服务”点击进入;

3、在服务专区,选择“治安”点击进入;

4、选择“流动人口”点击进入;

5、找到你需要办理的业务点击进入,再按系统提示办理。

预约办

如果上述两种方式还是不会操作或者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可电话拨打网格员电话和预约服务电话咨询求助,辖区网格员会提供专业解答或者预约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