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巍山农房集聚区基本情况
巍山农房集聚区坐落于金源大道以东、长安路以西,金勾村以北 ,项目分两期建设。巍山集聚区(一期)有9栋高层组成,702套住宅,车位680个(含子母车位24个),巍山集聚区(二期)有6栋高层组成,331套住宅,车位359个。
二、巍山农房集聚区处置房源情况
(一)本次处置房源共333套。巍山集聚区(一期)剩余房源55套,巍山集聚区(二期)剩余房源278套。住宅户型分为四类,每栋楼的户型分布和套数,详见附件。
(二)车位共328个,其中地下车位314个(含地下子母车位3个、充电桩车位51个),地面车位14个。车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333套住宅,其中259套搭配地下普通车位,51套搭配地下充电桩车位,3套搭配地下子母车位,14套搭配地面车位,6套住宅不搭配车位。
(三)巍山集聚区(一期)已于2019年11月完成结顶,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巍山集聚区(二期)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8月30日前交付。
三、集聚对象
集聚报名对象名单已于2021年6月26日发布,最终名单以完成审批的名单为准。
四、集聚房选房原则
(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集聚房选房,由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铁路拆迁安置户的“选房顺序号”通过现场抽签方式产生;其他安置户的“选房顺序号”通过电脑摇号方式产生。
(三)集聚户根据“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的集聚房和指定车位。
五、集聚房选房细则
(一)铁路拆迁安置户优先安排,同一户不限套数一次性完成选房。其它安置户在铁路拆迁安置户选房后进行,每1户安置户只能选房1套。
(二)集聚户的权益面积小于84.66㎡的,集聚户在A户型中任选1套。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A户型,集聚户可以选B户型,在最接近权益面积的B户型中选取;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A、B户型,集聚户可以选C户型,在最接近权益面积的C户型中选取;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A、B、C户型,集聚户可以选D户型,在最接近权益面积的D户型中选取。
(三)集聚户的权益面积大于84.66㎡(含84.66㎡本数)小于109.21㎡的,集聚户可以在A、B两个户型中任选1套。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B户型,集聚户可以在A户型中选取,也可以在C户型中最接近权益面积的户型中选1套;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B、C户型,集聚户可以在A户型中选取,也可以选D型,在最接近权益面积的D户型中选取。
(四)集聚户的权益面积大于109.21㎡(含109.21㎡本数)小于131.24㎡的,集聚户可以在B、C两个户型中任选1套。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C户型,集聚户可以在B户型选取,也可以选D户型,在最接近权益面积的D户型中选取;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B、C、D户型,集聚户可以在A户型中选取。
(五)集聚户的权益面积大于131.24㎡(含131.24㎡本数)小于159.76㎡的,集聚户可以在C、D两个户型中任选1套。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C、D户型,集聚户可以在B户型中选取。如业主单位无法提供B、C、D户型,集聚户可以在A户型中选取。
(六)集聚户的权益面积大于159.76㎡(含159.76㎡本数)的,集聚户可以在A、B、C、D四个户型中任选1套。
(七)集聚户在选择1套房源后不再安排选房,剩余权益面积全部按7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本轮次选房后剩余权益面积=集聚户权益面积-选定户型设计建筑面积),铁路拆迁安置户除外。
六、选房程序
(一)本次选房工作由巍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选房顺序号的产生
1.选房顺序号由现场抽签和电脑摇号产生。
(1)公布现场抽签和电脑摇号的流程;
(2)统一组织完成现场抽签电脑摇号;
(3)在现场抽签、电脑摇号过程中公证处全程公证,同时邀请相关部门和集聚户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4)公告摇号结果
2.公告“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后,由巍山镇人民政府向选房对象发放《选房通知书》。
(三)选房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四)选房的流程
1.入场审查
(1)在规定时间内,提早30分钟,统一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2)每一户选房人限1至2人入场,即每一选房人最多只能携带1名助手参加选房。
(3)选房人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选房通知书》和剩余房源处置凭证原件;如集聚户受委托人参加选房,受委托人同时还要出示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选房助手参加选房的,选房助手也要出示身份证原件。
(4)严格疫情防控,选房对象和陪同人员须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5)由工作人员发放选房顺序号牌,并有序的进入选房会场。
2.对号就座
入场后集聚户应在与选房顺序号牌相一致的座位号上对号就座。
3.选房
(1)选房区设有“候选点”、“选房点”、“确认点”。即现场选房时,有1户选房人在“选房点”上选房,同时另1户选房人在“候选点”上候选(预选),选房完成后在“确认点”填写《集聚房选房确认书》,同时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2)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牌”从小到大的先后顺序呼叫对应选房人的选房顺序号牌及姓名。被呼叫到的选房人(可携带1名助手)凭“选房顺序号牌”、身份证原件和剩余房源处置凭证上台,经工作人员复核后,按选房规则在集聚区集聚房房源中选取具体的集聚房。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在集聚区集聚房房源上进行标注,随后集聚户到“确认点”填写《集聚房选房确认单》(分上下联)并由选房人签字按手印,上联由负责传单的工作人员告知主持人进行通报、告知“候选点”工作人员在房源图上进行标注,下联由选房人员自行保管,同时集聚户将处置凭证原件交还给“确认点”工作人员,再签订《巍山集聚区协议书》或《巍山集聚区(二期)集聚房协议书》。
(3)集聚户在选房点上选房时,每户选房人必须在3分钟内完成选房。超过规定时限不能选定的,选房人再回到“候选点”预选,在其选房顺序号推后10位再次进入“选房点”上选房(例如:选房人选房顺序号为10号,那他在选房顺序号20号结束选房后,21号之前进入“选房点”上选房);如此时选房人还不能选定房源的,将其放置在当日最后选房,如有多人的,按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进行选房;如集聚户当日不做出房源选择,视为其放弃选房资格。
(4)选房时,主持人呼叫三遍后无人应答或没有上台选房的,将该集聚户推后,主持人报下一个选房顺序号牌。在当日选房过程中,如该集聚户来到现场的,将其安排在当日最后选房;如当日选房结束也未见选房人,视其为放弃选房资格。
(5)选房当天拒绝办理《集聚房选房确认书》手续的,视其为放弃选房资格。
(6)退场
选定集聚房的选房人办理完成选房相关手续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退场。
七、集聚房的房款支付方式和结算
(一)巍山集聚区(一期)、(二期)集聚房的价格
1.根据《市农房集聚分期分批安置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8〕195号)规定,结合巍山集聚房分期缴纳房款的实际,巍山集聚区(一期)、(二期)集聚房的价格分为暂定项目综合成本价、暂定市场评估价和最终项目综合成本价、最终市场评估价。暂定项目综合成本价、暂定市场评估价为集聚房的预收款依据,最终项目综合成本价、最终市场评估价为集聚房的结算依据。
2.暂定项目综合成本价按2700元/㎡,暂定市场评估价按5100元/㎡。最终项目综合成本价于项目完工后审计确定,最终市场评估价以房屋交付前进行评估确定,(一期)、(二期)集聚房成本各自单独核算。
3.集聚户权益面积内的部分,按暂定项目综合成本价(2700元/㎡)预收。因户型关系超出权益面积10平方(含)以内的,超出部分按暂定项目综合成本价(2700元/㎡)预收;超出权益面积10-20平方(含20)的,超出部分按暂定市场评估价(5100元/㎡)的80%预收;超出权益面积20平方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暂定市场评估价(5100元/㎡)预收。最终房款核算时,以最终项目综合成本价和最终市场评估价为准。
4.集聚区集聚房项目综合成本价和市场评估价都为房屋的均价,房屋的均价为基准层价格。由于楼层的差异和边套等问题,对每栋楼每套房确定相应的加(减)价,确定原则为:
(1)楼层的加(减)价
①巍山集聚区(一期)
4号楼、5号楼、8号楼、9号楼为18层,起始楼层为1层。基准层为8层。8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8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8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1、2、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60元/㎡,2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360元/㎡,1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450元/㎡。
6号楼为18层,起始楼层为2层,基准层为8层。8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8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8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2、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60元/㎡,2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360元/㎡。
1号楼、2号楼、7号楼为18层,起始楼层为3层,基准层为8层。8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8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8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60元/㎡。
②巍山集聚区(二期)
1、2号楼为18层,起始楼层为1层。基准层为8层。8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8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8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1、2、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60元/㎡,2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360元/㎡,1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450元/㎡。
3号楼为17层,起始楼层为1层。基准层为8层。8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7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8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2、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60元/㎡,2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360元/㎡,1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450元/㎡。
4号楼为17层,起始楼层为2层。基准层为8层。8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7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8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2、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60元/㎡,2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360元/㎡。
5号楼为15层,起始楼层为2层。基准层为7层。7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15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7层往下,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减40元/㎡(2、3层除外),3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220元/㎡,2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减320元/㎡。
6号楼为7层,起始楼层为1层。基准层为1层。1层往上,每层的单价在基准层单价的基础上每层递加20元/㎡(顶层除外),7层为顶层,单价为基准层价格。
(2)每栋房屋边套的加价
在以上的基础上,每栋房屋东边套再加价20000元/套,西边套再加价10000元/套。
5.车位使用权的价格为:地下车位70000元/个,子母车位100000元/个,地面车位20000元/个,充电桩车位80000元/个。
6.巍山集聚区(一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巍山集聚区(二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内的总价由房屋总价和车位款组成。
7.楼层加减价的收入、车位的收入和东西边套的加价收入列入项目综合成本。
(二)集聚房房款的缴纳
1.集聚户应自选定集聚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集聚房选房确认书》与巍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巍山集聚区(一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或《巍山集聚区(二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
集聚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或拒绝签订《巍山集聚区(一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或《巍山集聚区(二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的,视为放弃选房。
2. 集聚房房款缴纳
(1)巍山集聚区(一期)房源分两次缴纳
第一次:签订《巍山集聚区(一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协议书中确定房款总价的80%减去预付款15万元;
第二次:交房时,按实际房款进行结算并交清剩余房款。
(2)巍山集聚区(二期)房源分三次缴纳
第一次:签订《巍山集聚区(二期)集聚房安置协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协议书中确定房款总价的50%减去预付款15万元;
第二次:集聚房结顶时,缴纳协议书中确定房款总价的30%;
第三次:交房时,按实际房款进行结算并交清剩余房款。
集聚户未按协议约定缴纳房款的,取消其资格并收回房源,已缴纳部分款项不计息退还。
3.集聚房交房时,根据实测面积和最终项目综合成本价、最终市场评估价计算集聚房的实际房款;同时集聚户应按规定标准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前期物业服务费(代收)、代预收水电费和其它相关的费用。
(三)本条及“集聚房选房细则”中所涉及的户型面积均为户型设计建筑面积,以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公布的面积为准;但交房时每套集聚房的建筑面积,均以当时产权登记部门实测认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八、选房其他事项
(一)无故未能参加选房的、在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择房源、未按规定时间签约及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款的集聚户,取消集聚区选房资格,不再进行集聚安置。
(二)有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选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其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或父母原工作单位等代其进行选房。
(三)选房人为集聚户的受托人,应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选房通知书》。
(四)选房人为继承人的,应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相关继承手续,同时出示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选房通知书》。
(五)选房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喧哗,不得扰乱秩序,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
(六)电脑摇号和各阶段选房均由公证处全程录像。
(七)根据选房工作需要,成立“巍山集聚区本次集聚房选房现场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现场研究决定。
附件:巍山农房集聚区剩余房源一览表
巍山集聚区(一期)
B户型共6套,户型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109.21㎡、110.56㎡、110.74㎡;
C户型共45套,户型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131.24㎡、131.96㎡、133.29㎡、133.79㎡、133.81㎡、134.00㎡、134.47㎡;
D户型共4套,户型设计建筑面积为:159.76㎡、162.26㎡。
巍山集聚区(二期)
A户型共71套,户型设计建筑面积为:86.44㎡、93.46㎡。
B户型共78套,户型设计建筑面积为:102.09㎡、104.93㎡、110.23㎡、110.98㎡。
C户型共129套,户型设计建筑面积为:123.4㎡、123.62㎡、126.25㎡、130.56㎡、132.936㎡。
说明:
①一期房源:1号楼13套、2号楼5套、4号楼7套、5号楼11套、6号楼3套、7号楼3套、8号楼6套、9号楼7套。
②二期房源:1号楼49套、2号楼54套、3号楼57套、4号楼53套、5号楼46套、6号楼19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