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至邮箱:jhlgzp@126.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由金华高等研究院按规定组织实施。我院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院参加考核。
来院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院研究同意后,院校将安排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院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