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请入围体检人员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7:45前到金华眼科医院(金华市婺城区胜利街387号)南门门口集中,并凭本人身份证和浙江健康码绿码签到。
当天上午8:00未签到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报到时请上交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考生在赴体检途中及体检期间, 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体检过程中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严格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体检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政府防止疫情传染和传播的措施。非绿码及体温异常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正常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教师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现金300元(视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聘用。
6、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前将所带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7、体检结果通过金东区政府网查询。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金东区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复检后,体检结果在金东区政府网查询。
8、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