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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3-07-07 06:5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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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