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智选金华”专栏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JPG、PDF),按企业纳税地进行系统提交。
2.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在线初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本级申请人的在线初审。
3.现场提交:在线初审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打印《金华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申请表》,签字承诺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后,与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交至企业纳税地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专窗(国有企事业单位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专窗清单见附件9)。
4. 纸质材料审核: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纸质材料审核,按批次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本级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审核。
5.复审及公布: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国土局、建设局出具复审意见,复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下发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并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
5.经费安排: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经费,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发放经费。属于区级单位的,市财政局按照审定结果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区人力社保局。
6.补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