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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市局婺城分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20年金华市局婺城分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15:4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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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0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02.招聘计划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人(文职辅警9人,勤务辅警69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03.招聘条件(一)基本条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2.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助人员78人(文职9人,勤务69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局婺城分局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0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机关辅助人员的义务。

2.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局婺城分局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5.金华市机关在职报名的,需经所在机关同意。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详见《金华市局婺城分局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3.其他不宜从事工作的人员。

04.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日9时—2020年7月7日17时。

地点:

1.金华市局婺城分局919办公室 (临江东路800号) ,咨询电话:0579-82290515;

2.金华市局婺城分局巡特警大队(环城西路2888号),咨询电话:0579-82305736;

3.金华市局婺城分局各派出所(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

时间:7月8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资格复审

时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巡特警大队防暴岗位人员有附件2中所列加分情形的,需提供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金华市机关在职报名的,需提供所在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四)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共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金华市局婺城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勤务辅助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合格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入围体能测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并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报考防暴岗位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各单项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50分),并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金华市局婺城分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岗位按1:8进入面试,3人以下岗位按1:10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认。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勤务增加体能测试成绩,特殊专业人员增加专业技术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防暴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评成绩平均分×70%)×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

其他勤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时间、地点、体检标准: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金华市局婺城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金华市局婺城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05.薪酬待遇

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各岗位年薪酬标准平均不低于6.97万元,并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06.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局婺城分局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