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2 23:1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金华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金华身份证异地办理材料,金华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金华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金华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2.已办理居住登记,依法签订劳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办理居住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办理居住登记,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户口登记在我省,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的,可在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含办证中心、户证办理中心等)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首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前往户籍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2.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原居民身份证、《金华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补领身份证: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金华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金华异地身份证办理材料
1.办证申请。申请人向办理点提出办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采集信息。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发往户籍所在地机关审核签发;
3.缴纳工本费。按照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机关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各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工本费,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
金华市局婺城分局办证中心1—5号窗口
具体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环城西路2888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日)
联系电话:0579—82290110
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1号窗口
具体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紫金南街369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9-82228372
金华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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