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05:4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1年东阳市计划生育奖特扶申报,2021年东阳市计划生育奖特扶申报指引,2021年东阳市计划生育奖特扶申报指南
内容简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一、奖扶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以来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的对象。二、下列人员不属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扶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以来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的对象。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三、程序和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申请人应该在达到60周岁的当年按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连同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材料一并交村(居)民委员会。复印件审核需要工作人员签字;
2、村(居)评议。在《申请表》出具基本情况评议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3、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初审调查后出具情况调查报告,并在乡镇(街道)、申请人所在村(居)张榜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
4、市卫生健康局复审确认。
四、奖励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一男孩的每人每月90元,一女孩的每人每月12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五、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
1、死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
3、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东阳市“双农二女户”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扶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以来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合法生育两个女儿;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的对象。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及配偶。
三、程序和所需材料:
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相同。
四、奖励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五、退出:
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相同。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扶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5、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二、程序和所需材料:
需要提供独生子女残疾证,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他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同。
三、特扶标准:
1、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7200元/人;
2、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内的,特扶金为每人每月8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9600元/人。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特别扶助金前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发生再生育、再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
3、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温馨提醒
计划生育奖特扶金每年组织一次申报,第一次申报后每年都会自动把扶助金打入账户内,所以已经享受这项政策的就不需要重复申报了。
本次申报及各乡镇(街道)上报录入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前,复审确认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千万别错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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