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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市婺城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2020年金华市婺城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21:1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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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培养对象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婺城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婺城籍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38名三、招录与招聘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一)招录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

一、培养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婺城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婺城籍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

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38名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

(一)招录

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用程序填报志愿,定向的大专与本科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提前批录取),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

特别提醒:定向培养填报志愿后手机务必保持通畅,填报结束当天晚上开始通知到考生个人录取情况和体检时间。(如被录取参加体检人员需保持空腹,携带身份证、体检费、1寸或2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集合)

2.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选院校和专业,否则志愿无效。高校按本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反馈给区卫健局。

3.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者向社会公示3天。

4.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5.委托培养学校录取,名单抄送婺城区卫健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招聘入编

1. 考生按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婺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2.考生须在毕业后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招聘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培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不予入编,解除就业协议。

3.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4.定向培养考生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约行为。

(1)不回婺城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

(2)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毕业后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违约者应当返还各级政府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规范化培训经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具体在培养协议、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有意者向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23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