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21:1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0年婺城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2020年婺城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公告,2020年金华市婺城区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内容简介
一、培养对象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婺城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婺城籍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38名三、招录与招聘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一)招录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
一、培养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婺城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婺城籍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
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38名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
(一)招录
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用程序填报志愿,定向的大专与本科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提前批录取),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
特别提醒:定向培养填报志愿后手机务必保持通畅,填报结束当天晚上开始通知到考生个人录取情况和体检时间。(如被录取参加体检人员需保持空腹,携带身份证、体检费、1寸或2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集合)
2.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选院校和专业,否则志愿无效。高校按本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反馈给区卫健局。
3.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者向社会公示3天。
4.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5.委托培养学校录取,名单抄送婺城区卫健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招聘入编
1. 考生按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婺城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2.考生须在毕业后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招聘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培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不予入编,解除就业协议。
3.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4.定向培养考生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约行为。
(1)不回婺城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
(2)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毕业后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违约者应当返还各级政府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规范化培训经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具体在培养协议、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有意者向婺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23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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